关于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公示
2019-03-18 16:01 来源: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组织开展了全省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经各市县政府划定报送,组织专家评审并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相关部门意见,划定2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18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拟报请省政府核定公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3月18日-3月22日

电话(传真):65335872

通讯地址:海南海口美兰区海府路59号一号办公大楼1416室

附件:海南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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