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组织开展了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经市县文化文物行政部门申报、组织专家评审,并征求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相关单位和市县政府的意见等程序,形成了海南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名单(共38处,见附表),拟报请省政府核定公布。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月29日至2月2日
电话、传真:0898-65335872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文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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