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建城[2007]165号)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
现将《交通厅、建设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湖南省凤凰县“8.13”堤溪大桥垮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交公路发电[2007]0801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务必按照文件要求迅速对属地在建和已有城市桥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
二、凡在城区内的所有桥梁、无论过去有无管理资料,统一按附表建档分类统计。
三、今年3月,我厅下发了《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市政公用事业行业安全抽查的情况通报》(琼建城[2007]34号),请你们特别是三亚、万宁两市将通报涉及到的桥梁部分问题的执行情况一并报送。
请你们将本地城市桥梁自查情况、统计表和(琼建城[2007]34号)涉及到的问题的执行情况于9月20日报送省建设厅城建处。之后,我厅将组织有关单位对我省市政桥梁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召开一次桥梁现场交流会(专项检查和现场交流会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海南省城市桥梁统计表
海南省建设厅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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