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20年 第11期 (2020-06-15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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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免疫规划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程序调整暨脊灰疫苗“2+2”免疫程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卫疾控〔2020〕1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洋浦经济开发区卫生计生局,省疾控中心:

  根据我国脊髓灰质炎传染病防控需要,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药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国家免疫规划脊髓灰质炎疫苗和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程序调整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9〕65号),决定自2019年12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2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和2剂次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的免疫程序。为确保我省免疫规划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程序调整工作顺利进行,我委制定了《海南省免疫规划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程序调整暨脊灰疫苗“2+2”免疫程序实施方案》,请各市县、各有关单位按方案要求,做好适龄儿童免疫规划脊髓灰质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免疫规划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程序调整暨脊灰疫苗“2+2”免疫程序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传染病防控能力,继续维持我省无脊灰状态,根据我国脊髓灰质炎传染病防控需要和工作安排,我省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脊灰疫苗“2+2”免疫程序。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制度,进一步提高我省脊灰防控能力,确保持续保持无脊灰状态。

  二、工作指标

  (一)确保适龄儿童按程序依法免费接种国家规划免疫脊灰疫苗的权利。以乡镇为单位,第1、2剂次脊灰灭活疫苗接种率和脊灰疫苗全程接种率均保持在95%以上。

  (二)加大疾控机构和预防接种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训率达到100%。

  (三)加强疫苗接种、急性弛缓性麻痹,以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监测指标达到国家和省级要求。

  (四)强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事件及时调查和有效处置,处置率达到100%。

  三、工作内容

  (一)自2019年12月起,实施脊灰疫苗“2+2”免疫程序。即2019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儿童,2月龄和3月龄各接种1剂次三价脊灰灭活疫苗(IPV),4月龄和4周岁分别接种1剂次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简称脊灰疫苗“2+2”免疫程序。脊灰疫苗接种部位、接种途径、接种剂量、接种禁忌症及相关注意事项等以相关疫苗使用说明书为准。

  (二)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疾控机构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各级疾控机构具体承担辖区内脊灰疫苗接种相关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调整后脊灰免疫程序、疫苗管理、预防接种服务、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和科普宣传等内容。

  (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及时向群众宣传脊灰免疫程序调整的相关科普知识,提升群众对预防接种知识的知晓率。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和机构要建立职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工作制度。要加强免疫接种程序调整相关工作协调,全力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质量管理。要及时发现和了解程序调整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开展有效的工作指导。各市县在2020年6月前至少要对下辖接种单位完成1次实施情况督导检查。

  (三)加强流通和接种管理。省疾控中心要尽快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脊灰疫苗免疫程序调整实施技术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下发实施技术方案,指导各地做好技术工作。

  (四)做好疫苗使用和采购计划。疾控机构要合理、科学测算辖区疫苗需求,做好保障免疫规划疫苗供应的各项保障工作。

  (五)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要多种途径介绍预防接种知识,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理念的同时,及时针对社会关切作出回应,构建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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