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19年 第17期 (2019-09-15出版)

【字体:   打印页面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海南省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卫医函〔2019〕154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卫生计生局,海南医学院各附属医院,驻琼各部队、武警、边防医院,委属各医疗机构,省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88号)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海南省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胡珊珊,联系电话:65388330。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试点工作方案

  为加强区域急诊急救信息资源的整合,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8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总体要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区域急诊急救信息资源整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信息化程度,加强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提高急危重症救治效率。

  (二)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工作,在“互联网+医疗健康”的背景下,探索适合我省的“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管理制度、服务模式、服务规范、信息系统,以及运行机制等。充分发挥试点地区的带动示范作用,形成可复制的有益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规范引导“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健康发展,助力自贸区(港)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规范管理。构建以政府为主导,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省级卫生健康委统一设计的全省方案及标准,市县参照跟进。加大对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投入和保障力度,完善急救资源配置,利用互联网+,合理利用社会闲散急救资源,建立社会大急救模式。

  (二)务求实效,服务公众。着眼于社会急救事业发展和市民急救常识普及,大力推进技术、应用、管理以及体制机制的创新发展,提高医疗急救效率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升院前急救效能。与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体系建设一同形成卫生应急体系的两大分支,同时与海上救援、辐射救援、中毒救援形成专业建设互相协同支持的局面,共同为全省的公共卫生综合应急指挥业务提供基础支撑。

  (三)立足应用,功能实用。大力推动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各类新兴智慧型院前救援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制造、广泛应用,激发企业的积极性,带动和培育智慧院前医疗急救试点发展,着力推进医疗急救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医疗急救水平。完善医疗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加快实现全省院前急救车载监护系统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及医院信息平台连接,加强远程急救指导和院内急救准备,实现院前与院内的无缝对接。

  三、试点范围及试点时间

  试点范围:根据各地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将省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作为我省试点地区和单位。其他市县可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省属医疗卫生机构按属地安排参与试点工作。

  试点时间: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

  四、试点工作内容

  (一)提高科学调度水平。

  1.试点地区120急救中心可结合自身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的具体情况增加急救智慧分级调度模块,提供在急救指挥调度中进行现场评估和电话指导,以及分级医疗处置的知识体系。

  2.构建“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APP”,实现平战结合,日常推送急救常识与疾病预警,做好急诊出院患者随访与预后观察;需要时患者可从APP一键激活平台系统,实现“救治从呼叫第一时刻开始”与“急救知识进社区”等功能。

  3.通过信息化平台,“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可视化系统实现院前救治情况同步实时传输,并使院前院内无缝连接,数据自动上传及共享,自动生成覆盖院前的急诊病例,院内中心小组值班团队指导院前急救的诊治。

  4.院前急救通讯系统应当具备系统集成、救护车定位追踪、呼叫号码、呼救位置显示、计算机辅助指挥、移动数据传输和无线集群语音通讯等功能。救护车辆安装车载地理位置通讯设备,确保与急救中心、医院急诊科之间实现实时数据互通及音视频实时传输。

  5.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和平台资源地图的原则,合理制定患者转诊方案和转诊路线;作为区域内平台医学中心,与普及版平台进行有效合作,构成区域内网络,并不断完善区域救治体系。

  (二)加强信息共享联动。

  1.省公共卫生综合应急指挥系统需预留接口,与相关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连接。

  2.依托各级卫生健康服务平台,建设120急救报警智能化系统,实现报警呼救、实时定位等急救功能,提升指挥调度和信息处理能力。在平台集成医疗机构及AED导航地图,为市民及游客提供及时、准确的应急服务。利用公众号等互联网工具定期推送急救常识和培训视频,提升社会的急救知识普及面和自救互救能力。

  3.建立从呼叫第一时刻开始的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平台,以时间轴为把控点贯穿整个临床救治过程。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接线员通过手机、固定电话、可视化视频设备及各类院前急救APP系统等来指导患者及家属进行自救或抢救,从而确保患者及家属能在从呼叫第一时刻开始到首次医疗接触这个时间盲区内获得专业急救指导。

  (三)完善院前院内衔接。

  1.建设院前急救机构和院内五大中心的交互平台,在现有120院前急救指挥调度系统的基础上,建设联网医院预告知系统,通过与指挥调度系统的联网配合,将调度指令、车辆动态、病人体征、现场情况、急救车当前距离与送往医院的距离、预计送达医院的时间等信息及时发送到患者送往的医院。医院可根据预先得知的信息尽早准备救治力量,建立院前院内一体化绿色通道,使病人送达医院后能及时获得救治,提高救治成功率。

  2.以无线通讯方式建立院前与院内的数据通道,建设急救实时交互平台,实现全部急救车辆的车载监护设备和视频监控通过区域人口健康平台,接入各120网络医院,院内可实时获取院前病人监护数据,并远程提供会诊建议。

  3.建立“零通道”概念。“零通道”是针对病情危重急需确切性治疗患者而设计的特殊通道,例如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多发创伤等急危重症。主要包含“零”空间、“零”时间、“零”流程。“零”空间,是将患者从院前直接送到治疗位置,最大程度缩短从“患者发病”到“确切治疗”的空间距离;“零”时间,是最大限度地缩短各类危重患者的救治时间轴,将院内步骤前移至院前,减少院内诊治时间;“零”流程,是信息实时共享及远程可视系统的应用,患者在转运途中院内相应团队已制定了完备的治疗方案并待命等待患者。

  4.重构急诊科分区,建立“大红区”“大黄区”“移动红区”概念,合理调配急救资源。“大红区”除满足现有急诊抢救需要外,还包含复苏单元、急诊ICU、手术区及标准红区(抢救间)。“大黄区”除满足日常急诊黄区工作外,设置胸痛单元、卒中单元和创伤单元等“单元区”。“移动红区”就是可移动的救命单元,配备心电监护仪、除颤仪、抢救车、心肺复苏机、呼吸机等抢救设备及移动影像检验工作站;在移动影像检验工作站配有包含移动CT、移动超声与POCT等设备,实现设备随患者走,随病情移动,急诊区域内设备资源共享。

  5.实施“患者救治登记系统”。通过建立“患者救治登记系统”,实时将院前救治患者状态、救治情况、患者的救治信息、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与院内急诊科、ICU、专科同时同步共享,以利于院内救治人员在患者到达前提前做好准备,使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无缝衔接。

  6.试点基于5G高速互联网的远程可视化院前急救系统,包含急救车辆、院前指挥中心以及手持终端等,实现院前急救全流程覆盖、无缝对接。利用5G技术,实现对急救车辆的实时监控指导和统一调度,在急救转运过程中可以得到院前急救指挥中心和远程专家的实时指导。

  (四)提升社会急救能力。

  1.通过添加智慧急救服务APP或小程序,建设我省的AED地图,实现突发疾病时可查询周边AED进行抢救。通过实时获取用户地理位置的信息,提供用户查询周边AED位置布置的功能,获取到距离最近的AED的位置,为紧急急救事件提供支持。定期推送急救知识,基本技能等,满足日常急救的需要。

  2.开展重点人群体征数据监控,通过穿戴设备和家庭自助体检设备,实时或定时上传体征数据到各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当体征数据出现异常,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立即向120指挥中心推送预警信息,实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省卫生健康委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全面负责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协调、指导、建设等工作。试点地区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监管,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各级急救中心具体牵头试点工作的实施,制定具体落实方案,要与各试点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相互密切配合,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创新性开展试点工作。省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试点市卫生健康委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试点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在2019年8月底前报省卫生健康委。

  (二)加强督查评估。各地要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工作。试点市卫生健康委及各级急救中心要按照试点目标要求,及时记录、总结推广典型实例及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试点建设进展,不定期开展相关督导及调研进展情况,2019年11月30日前、2020年11月30日前,省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试点市卫生健康委分别将2019年和2020年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我委,我委将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

  (三)加快推进紧急医学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统一、规范高效。实现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与日常医疗急救职能统一管理、上、下联动的应急救援体系。在做好日常急救工作的同时,各试点单位组织修订各项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做好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