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评监管
中国·海南 www.hainan.gov.cn 2008-10-06 15:45:08 来源:海口晚报
    从国土环境部门获悉,针对当前城市居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纠纷和投诉增多,国家环境保护部24日专门发文,要求各地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的环评监管,要求开发商在预售房时须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
   
    据了解,国家环境保护部把房地产开发项目作为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的环评监管重点。要求对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深入论证项目的环境影响和选址的合理性。在工业开发区、工业企业影响范围内及可能危害群众健康的区域内,不得审批新、扩建居民住宅项目。对布局在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示。房产开发商在预售房时,必须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记者 光明)
责任编辑:吴文娜  【发表评论】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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