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黄金周是市民出游、购物、聚餐的高峰期,根据往年工商部门在“十一”期间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今天发布了“十一”消费警示。
省消委会提醒,在节假日期间,消费者在购买特价商品或领取奖品、赠品的时候,要注意其标识及日期,赠品要当面检查清楚,看是否过期或不符合质量标准,并要求销售人员在有效票据上注明赠品名称、型号,索取并保管好相关凭证,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有依据。
省消委会提醒,到餐馆酒楼消费时,市民应多留一个心眼,除了看清各种收费标准外,还要了解清楚服务的内容、价格、计量等,结账时须向餐馆酒楼索要账单进行核对,防止“低价格,高消费”。一旦发现“被宰”时,可依法要求经营者给予赔偿,也可以向消委会投诉或向有关部门投诉。(记者李灏实习生冯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