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 页 >>> 政务动态 >>> 市县

应对物价上涨 三亚将对困难群体实施价格救助
中国·海南 www.hainan.gov.cn 时间:2008-08-28 08:22:34  来源:南海网 

    记者从27日召开的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为应对居民消费品价格显著上涨给城乡低收入家庭带来的影响,三亚即日起对低收入困难群体实施价格救助。

  据了解,由于受全国粮食、食用油、猪肉等食品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影响,三亚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扬,导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显著上涨,特别是今年4月以来,市场价格持续高位运行,CPI连续5个月涨幅在7%以上,给该市农村低收入困难群体的生活增加了经济负担。

  在当天通过的 《三亚市低收入困难群体价格救助预案(试行)》中规定,价格救助主要用于对困难群体的动态价格救助,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启动价格救助预案,一是当三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升幅连续3个月在3%以上时;二是当三亚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中的某种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涨幅超过上年同期30%,且持续3个月以上时。

  在价格救助标准及计算方法方面,上述第一种情形的补贴标准:价格救助标准(元/人/月)=当月低保对象月补贴标准 (元/人)×当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涨幅;第二种情形的补贴标准:价格救助标准 (元/人/月)=(某种重要生活必需品原价×某种重要生活必须品价格上涨幅度)×每人每月某种重要生活必需品消费量。

  据了解,三亚市低收入困难群体价格救助资金由民政部门按核定的城乡低保对象一次性给付。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低于3%,或食品价格指数涨幅低于30%时,停止价格补助。

  另据了解,三亚市政府此前还通过了一项调整提高三亚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方案,即由现行的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含7月份起提高补助水平每人每月10元),农村五保标准由原先的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提高标准从2008年8月起执行。(海南日报记者 柏彬 郭景水)

责任编辑:张艳  【发起讨论】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三亚出台新农合管理办法 门诊补偿不设起付…(2008-08-28)
·三亚应勇当建设国际旅游岛排头兵(2008-08-27)
·三亚市委书记 听民声解民忧(2008-08-27)
·三亚改造农村特困残疾人危房(2008-08-27)
·三亚市委书记8月26日接待上访群众10批(2008-08-27)
·我省逐步加强农垦低保等有关工作的对接和管理(2008-08-27)
·奥运期间三亚无大案 社会治安持续稳定(2008-08-26)
·三亚:颁布新规保障失地农民利益(2008-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