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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公布中小学校新学期收费项目和标准
中国·海南 www.hainan.gov.cn 时间:2008-08-27 06:16:43  来源:南海网 

  海口公布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并设立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66723666、963333

   开学在即,记者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2008年秋季海口市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已经确定,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收杂费、课本费、信息费,城区学校只收取作业本费,标准为小学10元/学期·生,初中为15元/学期·生;在农村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作业本费。

  中小学教辅书自愿选订

  根据海口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2008年秋季海口市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各项收费标准如下(见附表)。乡镇以下(含乡镇)学校严禁收取借读生费。高中阶段已交择校费的学生免交学费;高中和职业学校课本费按实际发生收费,多还少补,不得盈利。

  2008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辅书,高中和城市中小学校根据省教科所提供的目录推荐给学生和家长,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订,并由学校凭学生家长签名反馈单集中向市新华书店征订。禁止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征订教辅书。

  体检费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体检费(一年收取一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校服费、学生饮用奶费、学具费,高中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向学生推销购买,学校不得介入服务性收费工作,由公司或厂家办理收费手续,并向学生出具合法性票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律不准收取体检费、保险费、校服费、学生饮用奶费、学具费,严禁各校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

  农民工子女收费等同本地生

  海口市教育局强调,各中小学校在新学期收费前要张榜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加收费的透明度,接受社会与家长的监督。对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对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搭车收费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据了解,为了规范海口市今年秋季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及治理乱收费行为,该市纠风办和效能办均设立了举报电话,并在椰城纠风网(jwjc.haikou.gov.cn)开设举报信箱,学生和家长如发现学校有违规收费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66723666(海口市纠风办)或963333(海口市效能办)进行举报。另外,还可以拨打12358或66293155,向海口市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进行举报;也可拨打68663121、68661609(秀英区教科局)、68546548(龙华区教科局)、65882232(琼山区教科局)、65373592(美兰区教科局)进行举报。(南国都市报记者 许欣 实习生 陆莎 李娇珠)

责任编辑:张艳  【发起讨论】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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