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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县修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
中国·海南 www.hainan.gov.cn 时间:2008-08-26 07:13:48  来源:海南廉政网 
    修改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突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改变资金运行模式,由原来的家庭帐户加大病统筹改为大病统筹加门诊统筹,扩大了参合农民的受益面;二是提高了医疗费的补偿比例:补偿封顶线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3.5万元;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不再设起付线,采用分段制补偿,250元以下按30%补偿,超出部分按80%补偿;慢性病门诊补偿由原来的门诊费用的50%提高到60%;正常住院分娩补偿由原来的320元提高450元。该办法的实施,将使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责任编辑:张艳  【发起讨论】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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