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12 农民日报
记者近日从相关部门获悉,海南去年11月启动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林农的造林积极性,半年时间农民自发种植各类特色林3.2万亩。
据相关人士介绍,海南省林改试点工作目前正在稳步推进中,澄迈、白沙、昌江、屯昌4个试点县共完成集体林地测量面积160.9万亩,占应测面积总数266.9万亩的60%,确权发证面积51.1万亩。
据了解,由于林改确立了林农在林业经营中的主体地位,林农们纷纷视林木为“摇钱树”,在试点县到处呈现出自发造林的喜人景象。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已造用材林435亩,种竹11415亩,林下种藤14245亩,林下种植南药400亩,林下种姜200亩,种植花梨、沉香4400株。
与此同时,林改也促进了农村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一方面山林的价值得到大幅提高,试点县林地平均每年每亩租金由林改前的50元~80元上升至目前的100元~200元。另一方面林改又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吸引了社会资金向林业产业涌流集聚。同时,头脑灵活的农民还在林下种藤、种药、种姜,发展林下养殖业,增加收入。另外,通过林权证抵押贷款,解决了农村发展林业资金短缺问题。(作者:陈虹、操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