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节能整改措施
2008年7月1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罗保铭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落实节能整改措施。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方晓宇,副省长李国梁,省政协副主席、省工信局局长赵莉莎,省政府秘书长徐庄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罗保铭省长高度重视节能整改工作,强调海南是全国最早提出建设生态省的省份,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海南生态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要求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考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节能减排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加强协调配合,下大力气把各项节能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决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会议议定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事项如下:
(一)设立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2008年省节能专项资金的规模为1000万元,以后逐年增加。
(二)成立海南省节能监察大队(加挂海南省节能监测中心牌子)。海南省节能监察大队隶属省政府节能主管部门管理,由省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暂定为15人。
(三)原则通过《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由省工信局修改后报省政府审定发布。
(四)开展节能目标考核。由省工信局会同省发改厅、省统计局制订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开展对各市、县政府和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考核工作。
(五)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力度。抓紧抓好“禁实”工作,依法依规关闭小砖窑厂,确保海口、三亚、儋州三个城市今年底前完成国家下达的“禁实”任务。
(六)加强能源和能耗统计力量。同意省统计局增设能源统计处,增加3名编制。
(七)抓紧制定我省产业政策。省发改厅会同有关部门尽快修改完善我省的产业政策、差别电价政策和峰谷电价政策,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
二、节能整改措施落实进展
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省工信局立即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落实各项工作。
(一)省财政厅已安排2008年省节能专项资金1000万元。省工信局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8月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政府审定实施。
(二)省工信局成立了省节能监察大队筹备组,正在进行人员招考录用和调任,落实开办经费及设备投资,落实办公用房,进行机构内部规范管理的建章立制以及开展节能监测和检测设备采购等项工作。预计8月份海南省节能监察大队正式挂牌。
(三)省工信局已向省政府上报《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近期将下发实施。
(四)省工信局已制定了《海南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计划从8月起,对与省政府签订责任书的各市县政府和12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五)省统计局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正在办理增设能源统计处有关事宜。能源统计处除省政府专题会议同意增加的3名编制外,充实的其余人员在省统计局内部调剂。
(六)省发改厅已修改完善我省的产业政策、差别电价和分时电价政策,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七)省工信局已根据我省产业特点,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开始启动制定海南省主要高耗能产业及产品的准入标准。
为切实把各项节能措施落到实处,省工信局把7月份确定为节能工作整改月,把整改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每项任务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要求。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力量,省工信局向全省各主要行业征集节能专家库专家。
二○○八年七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