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优化海南农业生产力布局,确定不同区域农业的主导功能和辅助功能发展方向,引导省内各区域农业发展。根据农业部全国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功能区划工作》(农区办(2008)4号)的通知要求,海南省农业厅决定开展海南现代农业功能区划研究工作,并要求各市县农业部门积极配合,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调查统计工作,提供有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