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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养老保险缴纳基数调整 单位和市民得实惠
中国·海南 www.hainan.gov.cn 时间:2008-07-02 09:50:03  来源:海口晚报 

  从海口地税局社保费征稽局获悉,海口市社保费缴纳基数从7月1日起进行调整。养老保险费将首次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而其他四项社保费则继续按海口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

  据了解,由于海口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均比全省高,因此,海口的养老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也比其他市县高,这次将养老保险费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这意味着海口的养老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将有所降低,用人单位和参保市民得到实惠。

  由于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613元,所以,海口市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调为967.80元(1613元的60%),最高缴费基数调为4839元(1613元的300%)。而之前按海口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社会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为1090.8元,最高缴费基数调为54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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