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限制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5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5月30日
相关文件:《海南经济特区限制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