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总会计师协会,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会计法》和《海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琼财会[2008]817号),表彰在我省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会计工作者,树立当代我省会计工作者楷模,塑造会计行业良好形象,激励广大会计人员崇尚诚信、依法理财、开拓创新、勇于奉献,我厅决定开展2008年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评选工作。评选表彰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请市县财政局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现优秀人才,认真核实先进事迹材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提高评选工作质量,确保我省先进工作者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公认性。
(二)严格推荐候选人。各市县财政局、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会计学会、省总会计师协会及省直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海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进行评选推荐,原则上每个市县推荐会计工作系列及会计管理工作系列各1名候选人,注册会计师系列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推荐,不超过6名候选人,总会计师系列由省总会计师协会组织推荐,不超过6名候选人,会计科研及教育系列由海南省会计学会组织推荐,不超过6名候选人,省直各部门推荐会计工作系列1名候选人。推荐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于2008年6月30日前报送至海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公室,由省先进会计工作评选表彰办公室组织评选出10名海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
(三)广泛宣传会计工作者先进事迹。各市县各单位要加强对先进会计工作者先进经验、先进事迹的宣传学习,弘扬正气,营造会计诚信氛围,引导广大会计工作者认真履行职责,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联系人:陈宏、冯慧
联系电话:68531650
通信地址:海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邮政编码:570105
附件: 海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doc
海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doc
对填写推荐表和报送其他有关材料的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