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人字〔2008〕6—20号
2008年2月23日
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陈国舜的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龚旭光的省农业厅副厅长职务。 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李国梁的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职务。
2008年3月1日
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冯鸣同志为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 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陈邦基的省交通厅副厅长职务。
2008年3月11日
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吕宜勇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裴真的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林明忠的省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办理退休。 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袁秀梅为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陈如军的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免去范晓军的省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叶章和为省发展与改革厅副厅长、省政府招商办主任;免去冯鸣的省发展与改革厅副厅长、省政府招商办主任职务;免去袁秀梅的省发展与改革厅副厅长职务。 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叶章和的省商务厅副厅长职务。 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刘义新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巡视员职务。 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廖小平的省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范晓军为省版权局局长;免去徐庄的省版权局局长职务。 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廖小平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曾渝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何少群的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