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上午,澄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全面实施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正式全面铺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我省四个集体林改试点县之一的澄迈,计划用7个月时间完成全县集体林改工作,力争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去年11月开始,澄迈县在文儒、加乐、中兴、仁兴等4个镇41个村委会共273个村民小组进行了林权改革试点工作,经过4个月的紧张工作,林权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该县153户农民领到全省林改试点工作第一批林权证,并获得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扶持。据了解,4个试点镇的林改试点工作将于今年4月30日前完成。
省林业局副局长秦忠文认为,澄迈县林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走在了全省的前列,试点工作经验值得在全省学习和推广,主要体现在: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县、镇、村三级领导机构,县委、镇委、村委会三级书记亲自抓;二是组建工作队下乡调查摸底,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工作;三是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四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五是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六是优化工作方法,加快工作进度;七是多方筹资,保障经费。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积极参与,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普遍的认同和支持,林业发展面临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
据了解,澄迈县现有规划林业用地面积155万亩,占全县半壁江山,其中集体林地面积80万亩。澄迈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集体商品林地及其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国有林地及其森林和林木、集体所属的国家生态公益林地及其森林和林木暂不列入改革范围。改革的内容主要是调整完善林业经营体制,明晰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整并分配新的集体林地给农民承包;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权流转机制;放活林地经营权,落实林木处置权;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在当天的动员会上,澄迈县6个镇与澄迈县委、县政府签订了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干部搞好林改的责任。日前,该县已根据当地的实际,制定了方案,并抽调精干力量派住各乡镇,进行林改工作指导。财政也拨出专款保障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记者: 林书宣 周序克 卢胜)
又讯 5日上午,屯昌县召开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大会,这标志屯昌林权改革全面铺开。将真正的决策权交给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保护人民群众利益,让群众受益,实施阳光操作,是屯昌林改全面铺开的主要工作思路。
屯昌是我省4个率先进行的林权改革试点县之一,在去年年底开始启动林权改革试点工作。屯昌县确定了新兴、坡心、枫木3个乡镇先进行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中,屯昌县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层层抓好试点,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借鉴外省和其他市县成功的林改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经验,稳步推进。
在推行林权改革试点的乡镇中,都取得了经验性成果。新兴镇根据各个村委会经济社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张榜公布,做到“一村一策,一社一案”,真正将决策权交给广大农民群众。同时在林改的过程中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各个试点乡镇还执行了“六签名四公示”制度,“六签名”即:村民小组会议通知签名,村民小组会议签到,村民小组实施方案签字、林权界限确认书签字、合同签字、村民委员会对村民小组(经济社)实施方案决议签字。“四公示”即:村民小组实施方案公示、林改工作程序公示、林权现状公示、林权结果公示,规范操作,使农民增强了发展林业的信心,在林改工作上取得了初步的成就。
在林权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之后,屯昌的林权改革在8个乡镇全面铺开。此次列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面积有50.5万亩,涉及到8个乡镇119个村委会,其中包括新兴、坡心、枫木3个试点乡镇改革的集体林地面积11.2万亩。
在当天的会议上,屯城镇、南吕镇、西昌镇、南坤镇、乌坡镇5个乡镇与县委县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县委县政府将对林权改革进行全面的指导、全程的监督和启动问责制,确保全县林权改革在今年9月份全面完成。
面对屯昌林权改革的全面铺开,屯昌县县长范高净说:“屯昌是海南林业产地较大的市县,在这次改革中县委县政府充分明确目标责任,真正做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一定要让百姓在林权改革中受益。”(记者于伟慧通讯员王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