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日前报道,三亚市一栋原本规划高4层的私人楼房,超规超建至9层,群众屡次向当地职能部门河西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却一直没有得到处理。当记者采访该局负责人时,得到的答复却是,因单位工作人员忙于三亚创建卫生城市的工作,无暇顾及此事,要等到创卫工作结束后,才能具体了解有关情况。
原本报建4层的私宅,违规超建5层,安全性是否仍有保障?不断增高的建筑,给附近的居民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业主无视政府法规的存在,在百姓心中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印象?面对一系列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仅以工作繁忙为由,沉默应对,其做法着实不能让人满意。
当前,三亚市正在努力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河西行政执法局作为一线的执法部门,把主要注意力放在这方面,在创卫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是应该的,也是无可非议的。但是,我们知道,为创卫“保驾护航”只是行政执法局一个方面的工作而已,不能为了这项工作,就把别的工作全部忽略、不管了。当面对违规超建的楼房,面对普通百姓的质疑,该局的消极与冷漠态度,实在不应该。
其实,该局的工作人员也并非完全不知晓事态的轻重,就有员工向群众表达过:“这幢楼,处理起来有难度。”承认楼房存在问题,执法部门就应该行使好手中的权力,依法为老百姓办事。难道只是因为处理起来有困难,就可以袖手旁观,视而不见?在清平世界,朗朗乾坤之下,为公平道义行事,又何难之有?其所谓“难度”的背后,是否还存在其它什么隐情?诸多疑惑,令笔者一头雾水,不得其解。
当被问及三个月的投诉,为何迟迟没有答复时,该局负责人答道:“可能是群众的投诉程序有问题。”笔者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法律培训,到底投诉程序的问题出在哪里,在此也不敢妄下断语。但是3个月的时间,让5层违楼建成的事实,确实让人揪心。行政执法机关理应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老百姓办事。作为行政行为的法律主体,难道只有经过申请才能启动行政行为?是否还存在无须申请而自动启动的行政行为呢?是否还有主动纠正违章建筑的职能?如果存在,一旦发生相关违法行为,行政主体的漠然态度是否已经构成了行政不作为呢?
面对这已经建成的“违规楼”,即使在法律的介入下,可以将超高部分拆除,但因此造成的巨大浪费,也确实令闻者心痛不已。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如果能多一些主动,少一些漠然,多一分作为,少一分懈怠,这些不必要的浪费与损失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作者:魏如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