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已由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年10月1日
相关文件:《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