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海口市墙改办获悉,海口已从8月31日起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此为手段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加快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报建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预缴墙改基金。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通告》指出,从2007年8月31日起,由海口市墙改办代为征收墙改基金,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设计文件)确定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预缴墙改基金(不能以建筑面积计算的建筑工程,按预计用砖量的每块标砖0.05元计缴)。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办施工许可证前,需缴纳墙改基金并出示预缴款凭证。 海口市墙改办有关负责人说,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凭墙改基金预缴款凭证办理施工许可证,没有预缴墙改基金凭证将不予办理。 据介绍,海口预收的墙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墙改基金先征后返,建设单位在工程粉刷前,凭购进新型墙体材料凭证,经海口市质检站组织检查并经海口市墙改办复核后,按实际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退还预缴的墙改基金;从2007年起至2008年,海口市财政从当年征缴入库的新型墙体材料墙改基金中列支“禁实推新”专项工作经费;运用墙改基金在技改、贴息方面重点扶持质量好、规模大、技术高的生产新型墙材企业。 到今天为止,海口市已有两家企业缴纳了墙改基金。另据了解,此次开征墙改基金为省、海口市两级同时进行。(记者罗霞 通讯员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