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若干规定》已由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7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7月27日
相关文件:《海南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