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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
中国·海南 www.hainan.gov.cn 时间:2008-08-13 22:22:43   

  第四章 社会发展的重点
  一、科技创新
  面对世界科技革命的挑战,我省必须加快实施科教兴琼战略,重点解决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的突出问题。科技创新要紧紧围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行引进与创新相结合,在有条件的领域取得突破,提高我省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的竞争力。
  加强技术创新,促进产业技术升级。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在热带农业、生物工程、医药产业、海洋产业、生态环保、天然气利用、光纤通信、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加强技术引进和技术攻关,力争取得突破。通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积极推进高技术成果的产业化。科技园区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科技企业入园,发挥科技创新"孵化器"的作用。加强应用性基础研究,加大支持"热作两院"国家生物工程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基地的建设,加强重点学科的基础研究。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研究开发机构,促进企业与科研机构、大学之间的协作,通过重组联合发展壮大科研机构自办的高新技术示范基地,使企业成为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投入的主体。采取全社会统一政策、同等待遇,鼓励发展民营科技企业。
  创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继续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将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改制为企业、推向市场,调整重组科研机构,合理配置科技人力、设备和经费资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放宽科技人员技术入股比例限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多方参与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建立风险投资机制,支持科技企业进入创业板市场融资。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科技评估、技术咨询、知识产权交易、技术经纪等中介机构的发展。
  二、教育发展
  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根本指导方针,切实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的知识产业和关键的基础设施,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化教育改革,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和教育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扩大教育服务供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十五"期间,力争使我省的教育普及程度、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和全民平均受教育年限等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接近国内发达省份的水平。
  提高教育普及程度。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着力提高入学率,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辍学问题。加快中小学标准化建设,逐步消除薄弱学校,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使全省中小学校舍危房率降至1%以下。加大对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教育的扶持力度,逐步缩小地区间教育水平的差距。在海口、三亚等有条件的城市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在农村地区努力提高高中入学率。坚持不懈地扫除剩余青壮年文盲,加强脱盲人员的继续教育,搞好脱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努力办好我省现有的五所普通高校,吸引社会投资发展民办大学,到2005年,力争我省高等教育入学率增加到15%。
  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对现有教师的培训,将综合性院校毕业生充实到教师队伍,改革现行师范教育体系,提高师资后备力量质量,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改革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教材建设、课程设置、教学内容,革新教学方式,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将现有的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全部改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努力办好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海口经济技术学院,在现有五所普通高校中设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教育系。加大农村"9+1"教育计划实施力度,举办各种层次和类型的"小康班",为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加快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远程教育,广泛开展劳动力预备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加快教育开放,积极发展教育产业。对教育领域凡是适宜社会化、产业化的部分,要加快对内对外开放步伐,吸引多元化投资,增加教育服务供给。义务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同时鼓励社会投资兴办,满足社会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非义务教育,要充分发挥海南的生态环境优势,以现有办学条件为依托,广泛吸引国内外名校、院所来海南合资、合作办学或建立分校;进一步对现有教育资源进行优化调整,对具备条件的高中、职业学校和大中专学校进行国有民办试点。
  三、人口与就业
  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稳定和改善就业形势,有利于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有利于创造比较宽松的社会环境。
  有效控制人口规模。以控制农村地区人口增长为重点,进一步降低人口出生率,加快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十五"末期,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11‰以下,总人口预期达到822万人。继续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加强优生优育工作,完善基层计划生育宣传和技术服务体系,继续加大农村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力度,通过采取小额贷款、项目优先、科技扶持等措施,帮助计划生育农户增加经济收入,提高社会经济地位,有效控制人口增长,使生育水平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巩固和发展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切实保障计划生育事业的经费投入。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趋势,努力解决好老龄人口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和精神文化生活问题。
  采取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政策。把扩大就业作为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之一,想方设法增加城乡居民就业机会。广开就业门路,将第三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继续扩大就业的主渠道,实行灵活的弹性就业形势,促进多种形式的就业。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向二、三产业转移,向高效农业转移,组织劳务输出。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培育和完善劳动力市场,规范劳务中介组织,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加强劳动就业领域的立法和执法监察工作。五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15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高效产业转移100万人。
  四、生态省建设
  推进生态省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十五"期间的目标是,集中解决生态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人为因素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趋势得到遏制,建成一批示范区域和示范工程,为建设生态省打下比较好的基础。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5%,土地荒漠化得到初步治理,工业"三废"治理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1平方米,城镇"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治理,农村住区环境有明显改善。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推行工业清洁生产,生态产业形成一定规模。加强生态教育,提高公众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参与程度,强化全社会的生态意识。
  积极防治污染。有效控制农业污染,按照发展无公害农业的要求,有计划地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全面禁止销售使用剧毒农药,治理农村生活污染。严格把好新建项目污染防治关,加大老污染源的治理力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工程的建设,综合整治城市生活污染。加强水资源保护,保护好水源涵养地,开展重点河流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加强海洋环境管理,有效控制近岸海域的污染趋势。"十五"期间,实现全省地面水和近岸海域分别按功能区要求达标;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和化学需氧量等排放量严格控制在计划指标以内;空气环境保持国家一级标准。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留足林地,搞好封山育林、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杜绝烧山垦植、毁林开发等行为,重点抓好350万亩浆纸林、100万亩椰林、天然林保护、沿海防护林和交通干道、农田防护林网等工程的建设。治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实施退耕还林,注重耕地用养结合,逐步缩小水土流失和荒漠化面积,2005年土地沙化治理率达100%、水土流失治理率98%。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建立生物多样性信息和监测网络。
  大力改善人居环境。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户均拥有一套设施配套的住房,推广低层独立式生态型住宅模式,城市人均拥有公共绿地面积11平方米,农村住区配套设施基本完善。做好城镇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彻底整治"脏乱差"现象,建设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生态和谐、居住条件舒适的具有热带特色的生态型社区,为所有居民提供方便、舒适、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以推广沼气利用为切入点,改善农村能源消费,发展庭院经济,美化农村住区环境。"十五"期间,要为把海南建设成为最适宜于人类居住的地区之一打下较好的基础。
  五、改善人民生活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提高。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要进一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吃穿用消费水平;以提高住的质量为重点,改善居民消费结构;发展公共服务,改善居民消费环境。
  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鼓励勤劳致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对企业领导人和科技骨干逐步实行年薪制和股权、期权制,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和合法财产。
  改善居民消费结构。在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吃穿用消费水平的同时,努力增加服务性消费,优化消费结构。增加城乡居民居住面积,提高住房质量,改善居住环境。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改善出行条件,鼓励轿车进入家庭。加强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电话普及率,鼓励计算机和因特网进入家庭。
  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公共服务的支持,改革体制、增加投入、完善政策,增加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完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卫生监督体系,"十五"期间,重点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和中医药体系建设,实施农村卫生"三项建设"(乡镇卫生院、县级防疫站和县级妇幼保健站)攻坚工程,推进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积极推进医疗保健产业化,努力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加强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通过政府投资、社会筹资、招商引资等多种措施,集中建设省级会展中心、体育中心、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增强居民体质;走职业化道路,发展竞技体育。加强社区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管理机构,逐步把社区建设成为服务方便、环境优美、安定祥和的城镇基层组织,以社区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为重点,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发展社区居民生活服务业。
  保障脆弱群体居民的基本生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确保离退休人员工资按时发放,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加强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市贫困人口救济补助标准。继续加大扶贫力度,发展贫困地区经济,提高贫困地区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发展民政事业,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等的社会化进程,探索建立政府主导、民办公助、法人管理、引入市场机制的新体制。制定鼓励政策,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切实加强对老人、妇女、青少年、儿童、残疾人等的权益保护。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六、精神文明建设
  在改革继续深化,开放不断扩大,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背景下,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全面提高居民素质,增强凝聚力,让海南宝岛更加文明。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道德体系。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强化爱国、强国的自觉意识,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积极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发扬海南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开拓进取、艰苦奋斗、勇于实践的创业精神,树立同心同德、顾全大局、敬业爱岗、诚实劳动的思想风貌,培育平等竞争、讲求效率、崇尚科学和民主法制的现代意识。大力整肃全社会信用秩序,完善和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和契约关系,树立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
  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扬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吸收世界优秀文化,扶持高雅文化,引导大众文化。重视理论研究,发展社会科学,加强对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创新。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事业,加强媒体网络建设。努力繁荣文学艺术创作,多出精品,提高精神产品质量。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建设城乡文化体育娱乐设施,健全城乡文化设施网络。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制定文化经济政策,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大力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采取有力措施,抵制不良文化和封建迷信、伪科学、反科学思潮的侵蚀。
  齐心塑造海南形象。围绕"讲文明、树新风"、"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和"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建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弘扬生态文化,倡导有利于生态保护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抓好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抓好交通秩序和公共秩序的整顿,搞好市容市貌的美化和绿化,提高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和城镇居民的素质,创建文明卫生城市。以提高农民素质、脱贫致富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搞好村容村貌的整治,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创建文明村镇。大力提倡尊老爱幼、和睦相处、团结互爱、勤劳致富,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创建文明家庭。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反对封建迷信,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国防动员
  深入贯彻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使二者协调发展。加强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增强平战转换能力。努力搞好人民武装动员建设、经济动员建设、交通战备动员建设和人民防空建设。支持人民解放军加快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提高全民国防意识。努力创建"双拥模范县(市)"。

  第五章 发展环境建设
  一、体制创新
  "十五"期间,经济体制改革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要求,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发展创造宽松的体制环境,重点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所有制结构、推进农垦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取得突破。
  加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关键是要解决目前我省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的产权主体单一、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行政化管理等问题。加快国有企业规范化的公司制改革步伐,通过减持国有股的办法,减少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数量,更多地采取国有参股形式。完善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建立健全责权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授权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提高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运营水平。改革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方式,建立健全企业经营者的培养、使用、监督、考核和奖惩机制,把工作重点放在改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企业经营环境以及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方面。在电力、公路、港口、电信等领域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加快放开国有中小企业,采取股份合作制、出售、托管、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改革。
  对所有制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加快国有企业的重组和国有资本结构的调整,使国有经济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逐步退出。今后政府不再出资兴办非公益性的国有企业,新建公益性的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再采取独资或绝对控股形式。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消除体制障碍,在企业开办、土地使用、税收政策、上市融资、进出口等方面为民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放宽市场准入,凡是对外资开放的产业和领域,要同等地向民营经济开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基础领域与社会服务领域的建设经营。大力吸引内地民营企业来海南发展,充分利用职业学校为非公有制企业培养熟练工人。
  推进农垦体制改革。农垦是我省最大的国有企业群体,搞好农垦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加大体制创新力度,是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加快农垦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以产权制度创新为突破口,通过股份出售、职工持股、自营经济等多种方式,将农垦经济改造成以混合经济为主的所有制结构。第一产业,赋予农场转制职工长期稳定的土地经营使用权,大力发展自营经济,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和私营庄园,使职工家庭农场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经济实体。第二产业,赋予农垦下属企业独立法人地位和生产经营自主权,实行独立核算。在此基础上,对中小企业采取股份合作制、职工持股、出售、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民营改革;对大中型企业引入多元化投资主体,减持国有股,建立股份制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成为市场竞争主体。第三产业,商业餐饮、交通运输、房地产等凡是适宜企业化的都要推向社会,实行企业化经营,并逐步改造成民营经济;逐步剥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将教育、医疗、治安等职能交给地方政府。加快农垦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分清行政、市场、企业和职工个人的责权利,农垦行政管理要简政放权,主要行使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城镇养老、失业、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推进养老、失业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将农垦、中央驻琼单位纳入统一社会保险,提高统筹的层次;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用部分国有股权出售收入、财政补贴补充社会保险资金;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建立起行政管理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机构之间的制约关系,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营。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农村初级社会保障体系。
  进一步完善"小政府、大社会"行政管理体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继续减少政府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范围,主要承担起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的职能,改进和完善对经济的间接调控。深化机构改革,减少行政审批,推进决策民主化,加强法律、舆论和社会监督,增加政府管理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以转变职能和精减人员为重点,全面推进市县和乡镇机构改革。加快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行政职能交给相应的政府管理部门,发展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能够盈利的事业单位要实行企业化经营和实现自负盈亏,纯公益性的事业机构要精减人员、规范管理、提高效率。
  继续深化财政、投资、市场等方面的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改革,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建立政府统一预算;推进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推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合理界定政府间事权范围,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框架。建立新的投融资体制,确立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投资主体地位;改革投资管理方式,对企业出资建设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类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推动投资中介组织市场化改革,全面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立严格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完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稽查制度。继续发展商品市场,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健全市场体系。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对外开放
  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是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需要。海南是岛屿型经济,资金、技术、人才对外依赖性较强,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是加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扩大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适应新的形势,实现从区域开放为主向产业开放为主的转变,在抓好以开发区为主体的重点开放区域的同时,要把开放的重点转向优势产业,提升产业竞争力。要积极探索旅游业及其相关服务业领域利用外资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开辟新的利用外资渠道,促进旅游业尽快与国际市场接轨。争取在农业项下与台湾实现自由投资和贸易,推动热带农业大发展。吸引国内外大公司、国内民营高科技企业来琼参与国企重组,联合、参股、控股、兼并省内企业,发展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海洋工程、环保、绿色工程等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
  积极扩大对外融资渠道。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有效运用出口信贷、融资租赁等商业贷款,争取省内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融资。加强外债的统一监测、监管工作,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借用还运作机制,规避债务风险。
  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海南产品的出岛竞争力。加快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商品出口的政策扶持力度,形成鱼片、家俱、优质海产品、优质畜禽、优质水果、瓜菜、天然气、化肥等一批有竞争力的出口商品基地,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档次,扩大岛外市场的占有。完善贸易方式,发展加工贸易,提高一般贸易比例。积极发展服务贸易,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提高服务贸易水平。继续发展与越南的边境小额贸易。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在巩固港澳台、美国、日本、东南亚等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中东、非洲、东欧及独联体等新兴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开展加工贸易或开发资源,扩大劳务输出。
  加强地区之间的经济技术合作。加强与港澳台、华南、华东地区以及东盟国家的经济合作,积极参与这一区域的产业分工,扩大与这一区域商品、资金、技术、人才的交流。加快海峡两岸(海南)农业合作试验区的建设。充分发挥海南的"侨乡"优势,进一步做好侨务工作,发挥好华侨华人在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大型多边活动、我国驻外机构、友好城市等多种外事途径,寻求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为"亚洲论坛"的创建和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和优良的服务,提高海南的国际知名度。
  加快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创建一流的投资环境,改善服务,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形成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开发公司之间协调的运作机制,构建富有活力的开发体制。全面实施项目推进战略,帮助金光浆纸、光纤光缆、面粉加工等项目业主落实建设条件,尽快开工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引进项目,搞好项目跟踪服务。积极发展商业贸易、交通运输、旅游业,争取开通洋浦至越南旅游线路,繁荣区内经济。加强区内生态建设,美化环境。
  三、法制环境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省,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这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快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切实增强驾驭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完善村民自治,加强社区民主建设,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
  加快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坚持法制创新,提高立法质量。重点加强规范市场主体、规范市场行为和秩序、规范政府行为、社会保障制度以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产业发展、对外贸易、利用外资面临的新形势,调整修订我省现行地方性经济法规和管理规章,尽快建立完善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经济法规体系。强化执法和执法监督。改进司法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司法监督,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社会环境。严肃执法,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评议制度,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推进司法领域的勤政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在全社会逐步普及法律基本知识,提高全省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强化公共安全建设。继续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开展以打击贩毒、吸毒为重点的专项缉毒斗争,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完善宣传、教育、预防、治安和惩治相结合的有效社会安全网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继续严厉打击"法轮功"邪教活动,坚决依法取缔各种邪教组织。
  四、经济政策
  政策是经济发展的启动器和助推器,海南经济特区的经济政策要在较长时间内相对稳定,并有新的发展。
  财税政策。稳定完善轻税负政策,现行的对各类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稳定不变。在海南的国内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均为15%;企业产品在岛内市场销售的,除矿物油、烟、酒减半征收增值税外,其余产品免征增值税。简化有关规费,凡没有列入省政府收费目录的收费项目,一律取缔;逐步减少收费项目,简化收费手续,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推进费改税。
  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对投资优先扶持项目的产业(企业),包括信息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投资5亿元以上的大型工业项目、海洋渔业、扶贫项目等,实行地方税收优惠。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有关产业发展,包括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电力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新技术成果应用奖励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基金、旅游发展资金等。为发展工业提供低成本的土地,利用处置积压房地产的机遇依法收回未开发的土地,对工业用地实行无偿供应或以土地入股等办法,降低投资者的成本。
  产业开放政策。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的过渡期内,我省要积极争取在商业、外贸、金融、保险、证券、电信、网络服务、旅游、教育和法律、会计、咨询中介服务等领域率先对外资开放,并同等条件对民营经济开放。逐步完善鼓励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的法规政策,创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对适宜产业化经营的社会事业,取消投资限制,在企业登记、土地、价格、税收等方面采取鼓励政策,加快产业化步伐。
  投资政策。保持必要的投资强度,投资率稳定在35%左右。积极引导投资方向,形成一批经常性的生产能力和经营能力。继续利用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基础设施投入。下力气改善政策环境、融资环境和服务环境,强化招商引资,吸引民间投资,努力扩大社会投资。大力推进资本运营,加快企业资产重组步伐,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筹集建设资金。预计"十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累计将达到1100亿元,比"九五"期间增加180亿元。
  五、人才战略
  人才资源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产业竞争、市场竞争的关键是人才竞争。当前制约海南发展的首要问题是人才缺乏,今后要把培养人才、发现人才、引进人才、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并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十五"期间,培养和引进人才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开发应用型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行政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
  改善创业条件和政策环境,大量引进人才,建立公开、平等、竞争的育人、选人、用人机制,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培养人才、积极引进人才、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氛围。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在有条件的企业采用股票期权制、年薪制等分配方式,建立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吸引和聘用海外高层次人口,吸引留学人员来海南工作,做好智力引进工作。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淡化地域、户籍、档案、行业等方面的限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人才配置,建立起合理的人才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更新用人观念,广开渠道,为年轻优秀领导人才的成长、选拔和任用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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