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十一五"规划纲要
中国·海南 www.hainan.gov.cn 2006-03-16 11:50:18

第五章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 功能区划分

  按照“南北带动,两翼推进,发展周边,扶持中间”的区域经济发展思路,把海南岛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发展,按照人口资源分布、产业布局和环境承载能力,将海南岛划分为“琼北综合经济区、琼南旅游经济圈、西部工业走廊、东部沿海经济带、中部生态经济区”五个功能经济区,明确各区域的功能定位。发挥重点城市、开发区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制定区域政策,改革评价体系,建立互动机制,逐步形成东西南北中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

  琼北综合经济区。以海口为中心,统筹规划周边地区的发展,加速人才、资本和优势产业聚集,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增强对全省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继续巩固这一经济区作为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商业贸易中心、科教文化中心和进出岛交通枢纽的地位,改造提升汽车、制药、化纤纺织、饮料食品、商业餐饮、金融保险、房地产等重点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琼南旅游经济圈。围绕建设亚洲一流、世界知名的国际最佳人居环境城市的目标,用国际水准建设和经营三亚市,扩大城区面积,拉开城市骨架,严格控制建设密度,保持和增强低密度滨海旅游城市的魅力。整合周边市县旅游资源,打造统一品牌,辐射中部地区,带动东西两线,推动全省旅游业上新台阶。

  西部工业走廊。重点发展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澄迈老城开发区、临高金牌开发区、昌江工业区、东方化工城和三亚梅山产业园。依托洋浦开发区、东方化工城、昌江工业园区集中布局重化工业,重点发展天然气与天然气化工、石油加工和石油化工、纸浆和造纸、矿产资源加工等工业,带动临近市县发展配套产业。

  东部沿海经济带。发挥东部沿海市县资源优势,发展壮大滨海旅游业、热带高效农业、海洋渔业、农产品加工业,有条件、有选择地适度发展无污染的轻工、电子等产业。在规范滨海采矿秩序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矿产资源加工业。

  中部生态经济区。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强制性保护好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公益林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水电、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城镇服务业等特色经济。积极引导人口向城镇和其他经济区转移,逐步降低这一经济区的人口密度。

第二节 推进城镇化进程

  顺应海南工业化加速发展和服务业优化升级的趋势,调整城镇结构,优化城镇布局,壮大城镇经济,大力推进城镇化,逐步形成结构有序、分工合理、功能优化、经济繁荣的城镇体系。到2010年,全省城镇人口比例达到50%左右。

  调整完善城镇规模等级结构,加快培育不同层次的经济增长极。实施中心城市优先发展战略,支持海口、三亚加快发展,进一步增强海口市作为全省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把三亚市培育成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南部中心城市。积极培育中等城市,支持有条件的小城市加快向中等城市发展目标迈进,逐步将儋州(洋浦)、琼海培育发展成为琼西和琼东的区域性经济中心。巩固发展小城市,进一步强化八所、文城、万城、冲山、金江、石碌等市县中心城镇的作用,逐步将它们建设成为次区域性经济中心。集约发展小城镇,在每个市县优先选择具有区位、交通、资源、产业优势和一定发展基础的建制镇作为重点镇,重点抓好26个示范镇的建设。

  引导城镇发展合理布局,逐步培育和发展城市密集区。根据我省地形条件、交通区位、城镇基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客观要求,逐步形成以中心城市为增长极、以交通干线为主要轴向的“点———轴”式城镇体系空间布局。以环岛高速公路沿海地带为第一级发展轴,重点发展骨干城市;以海榆中线公路和沟通东西部的干线公路为第二级发展轴,集中发展重点城镇。分别把海口市和三亚市培育成为带动全省南北发展的核心增长极,为最终形成琼北、琼南城市圈奠定基础。以环岛东线高速公路为骨架,加快文昌、琼海、万宁、陵水等市县城镇和沿线重点建制镇的发展,逐步构建东部沿海城市带。以环岛西线高速公路为骨架,加快儋州(洋浦)、东方、昌江、临高等市县城镇和沿线重点城镇的发展,逐步构建西部沿海城市带。推进乐东九所新区的建设。

  提高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改革规划体制,强化空间规划的指导作用。统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类规划、土地利用类规划和城乡建设类规划,合理规划人口、经济、自然的空间比例,在土地开发中对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度假区、城镇体系布局、基础设施网络、工业开发区、农业优势产业带、待开发的保留地区等,都要明确界定空间布局,划定“红线”。打造海南特色的城市特性,在城镇建设中要加强对历史人文景观的保护,发挥生态环境优势,形成海南特色的城市色调、建筑风格和园林特色,增强城镇对居民和游客的吸引力。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以公共交通、地下管网建设为重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服务和居住功能。

第三节 发展县域经济

  加快发展特色经济,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创新发展思路,增强市县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实际出发,发展依托本区域综合优势的工业、流通业、旅游业和其它服务业,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形成突出县域特色的产业结构。强化招商引资,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主攻特色经济,发展配套经济,壮大劳务经济。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农村非农产业,努力提高乡镇企业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作用,设立担保资金,搭建市县经济和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推进县城和专业镇发展,加快县域城镇化进程。加强规划,突出特色,完善功能,集中力量搞好县城建设和管理,加快培育县域经济中心,以县城为龙头带动城镇化发展。结合产业园区建设,引导企业集中和产业集聚,加快发展港口交通枢纽型、临港加工贸易型、工矿产业型、度假旅游型、生态观光旅游型、农副产品集散加工型等特色城镇,增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

第四节 加快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

  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的开发建设。通过规划引导和政策倾斜,加大资金投入和改革力度,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逐步缩小人均收入、公共服务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中线海口至屯昌高等级公路,完善市县出口路、旅游区出口路,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力度,改善中部山区对外运输通道;积极发展小水电,建设一批中小型水电站;加强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支持因地制宜地发展生态旅游、竹藤产业、林业和林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等特色经济,加快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体系。加快旅游业发展,高水平规划、高质量建设五指山生态旅游区、尖峰岭生态旅游区、七仙岭温泉度假旅游区、南丽湖旅游区等,开发生态旅游和民族风情旅游产品。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建设,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人口的文化素养和转移就业的能力。

  统筹各项扶持政策。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完善“三集中”扶贫机制,建立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发展专项建设资金。加大省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转移支付与市县自身发展绩效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做好衔接工作,进一步落实西部政策待遇。继续完善生态环境综合补偿机制。积极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建立健全联手扶贫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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