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机关侦查职务犯罪 挽回经济损失2100多万
中国·海南 www.hainan.gov.cn 2006-01-24 10:16:28
  海南新闻网1月18日消息:今天下午,省人民检察院院长张德利在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说,去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84件217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00多万元。

  去年共查处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职务犯罪特大案件29件,同比上升1.9倍;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3人、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55人。比较典型的有海南电视台原台长鹿松林受贿案,临高县原县委书记吴光华受贿案,省纺织工业总公司原总经理、兴业聚脂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连琏贪污受贿案,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原副行长覃志新受贿案。

  检察机关还认真查办发生在基层、直接侵犯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2005年共查办退耕还林中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11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7件44人。琼海市石壁镇五四农场100多名干部群众联名举报,反映该镇镇委书记、镇长等人违反规定将五四农场低价承包,造成国家和集体巨额资产流失。省检察院和琼海市检察院及时组织力量侦查,查办涉嫌滥用职权、贪污、贿赂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

  去年检察机关还先后在金融、交通运输、动物检疫等行业和领域查办了一批窝案串案,通过查办省财信总公司原总经理李家福贪污、挪用公款案挖出职务犯罪案件15件。

  此外,去年检察机关在开展以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专项侦查监督工作中,立案查办涉嫌刑讯逼供犯罪案件3件3人。海口市公安局长堤派出所民警刘火昆、黄浩程对留置的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致死,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8年。

责任编辑:梁玉晓  【发表评论】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