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政府决定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取消3大项、3子项,调整为其他权力1子项,合并4大项、6子项,更名11大项、2子项,新增2大项、2子项,明确9子项。
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抓紧做好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向纵深,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3大项、3子项)
2.省政府决定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的行政许可事项(1子项)
3.省政府决定合并的行政许可事项(4大项、6子项)
4.省政府决定更名的行政许可事项(11大项、2子项)
5.省政府决定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2大项、2子项)
6.省政府决定明确的行政许可子项(9子项)
海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