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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 琼府〔2016〕57号

  • 发布日期:2016-08-31 14:55:45
  • 编辑: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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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先进制造业是加快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重要支柱,是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的重要结合点。海南建省开发时间晚,制造业起点低、基础差、规模小,综合竞争力较弱,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更加必要和迫切。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一带一路”、南海开发等重大历史性机遇,推动全省制造业创特色、扩规模、强实力、增后劲,走出具有海南特色的先进制造业道路,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岛目标,充分放大全国最好生态环境、全国最大经济特区和全国唯一的国际旅游岛“三大优势”,坚持集约、集群、环保、低碳和园区化、高技术、智能化的发展方向,提高制造业整体素质,不断向价值链高端攀升。紧盯医药、低碳制造、军民融合、油气等有一定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的领域,争取用十年左右时间,实现“五个一”目标,即:有一批领先国内外、智能化水平较高的制造业企业、品牌和产品,有一批功能完善、设施先进的产业园区,有一批引领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技术人才和企业家队伍,有一批满足先进制造业需求的工程技术、检测认证等配套设施,有一套扶持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

  二、重点领域

  (一)医药产业。重点创新原研药、仿制药、临床短缺药及南药、黎药、海洋药物等。在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精神性疾病、高发性免疫疾病、重大传染性疾病、罕见病等领域,重点开发具有靶向性、高选择性、新作用机理的治疗药物。加快新型抗体、蛋白及多肽等生物药研发和产业化。开发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新品种、剂型和规格。在生物技术药物、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等方面快速起步。到2020年,全省医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美安“新药谷”初具规模,新型化学制剂、精细创新原料药规模达到全国中等水平,抗生素类、多肽类药物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南药、黎药、海洋药物开发有良好开端。到2025年,医药产业争取达到千亿元级规模,南药、黎药、海洋药物产品和健康产品、医疗器械达到一定规模,初步形成医药研发创新、“互联网+医药”及营销总部结算等全价值链产业体系,部分医药品种和医疗器械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二)汽车制造。重点生产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提高海马、康迪、瑞华等企业的整车生产和研发能力。加快完善汽车零部件产业链,配套引进汽车发动机、动力电池等技术含量高的主要零部件生产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形成1-3家具有较强研发生产能力、参与国际分工的零部件企业集团。加快布局智能网联汽车、旅游专用新能源汽车等产品,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市场应用促进汽车制造转型升级。到2020年,整车、电池、零部件及相关产业规模达到200亿元以上,2025年达到300亿元以上。

  (三)电子信息制造。重点发展新型智能终端、3D打印、传感器、服务(医疗、军用)用机器人等,围绕智慧生活、智慧旅游、医疗健康等领域,积极发展智能可穿戴设备,突破性发展智能网联汽车终端。壮大高效节能变压器、新型智能成套高低压开关设备等电器元器件,以及智能检测终端、电子式互感器、节能环保型电线电缆等智能变电站设备的产业规模。到2020年,培育一批智能终端知名品牌和行业“单项冠军”。到2025年,在某些专用领域形成品牌和竞争力。

  (四)海洋装备制造。重点发展海洋油气资源、海洋矿产资源、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装备、深远海探测与考察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方面,生产深远海浮式基地、半潜式生产平台、浮式生产储存卸货装置。船舶维修与改装重点发展民用船舶、渔业船舶修理及海监、军用船舶修理,建设船舶维修基地。到2020年,初具产业规模,在某些细分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到2025年,形成更大规模的终端生产和配套服务能力。

  (五)旅游制造。重点发展游艇、地效翼船、水上飞机、多用途直升机等旅游运输装备和旅游房车、景区电瓶车、高尔夫用具、休闲运动车等旅游专用设施设备,围绕旅游文化发展旅游用品、旅游纪念品等产品。引进游乐设施、数字导览设施、智慧旅游技术设施等智能化、信息化旅游专用设备制造项目,加快对传统旅游制造业的改造升级。到2020年,旅游制造业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到2025年,全省旅游制造业规模加快扩张,形成3-5个全国领先的旅游制造业门类。

  (六)新能源新材料。支持发展光伏制造装备、磷酸铁锂电池、高效晶体硅电池及组件、薄膜电池及组件、生物柴油、车用沼气、生物树脂、可降解塑料等新能源新材料产品。突破性发展水处理高效絮凝剂、沉淀剂、吸附剂、高性能膜材、环境生物制剂以及低毒低害材料、耐久性材料、环保涂料、洁净产品等环境友好型、替代进口的新功能材料、建筑材料、无纺材料等。到2020年,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成为全省重要经济增长点。到2025年,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规模达到100亿元,2-3个细分领域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七)热带农副产品加工和海洋生物产业。加快提升农副产品加工的科技含量、产品附加值、质量品牌和市场美誉度。大力开发功能性食品、植物蛋白饮料、海(水)产品深加工等,推广冻干和生物技术应用,深度开发利用海(水)动物废弃品、深海鱼油、植物精油、香料、生物提取物等高科技产品。到2020年,产业规模达到600亿元。到2025年,成为全国研发制造水平最高的热带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集聚区之一,海洋生物开发形成一定的产业优势。

  (八)军民融合产业。积极推动重载火箭总装总测项目落户文昌,配套发展商业航天产业。发展高分辨率对地观测数据应用与服务产业化基地、空间遥感大数据应用产业链,建设面向“一带一路”的三维数字海洋模型、海洋感知示范平台、传感器生产基地和测试平台、南海海洋技术与系统试验基地等。整合博鳌机场、海航通用航空基地等资源,打造南海“通用航空产业网络”军民融合服务平台。利用海南优质橡胶资源扩大军品生产。抓住国家大军改机遇,发展军机、军舰维修等相关产业。

  (九)油气产业。以化工新能源、新材料、传统化工产业升级为主要方向,打造海南油气产业新优势。重点培育以海南炼化为龙头的石油、芳烃、乙烯集群,以中海化学为龙头的天然气化工产业集群,以中海油东方石化为龙头的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到2020年把洋浦、东方打造成国家级现代化石化产业基地,全省油气产业的智能化水平、企业管理水平、清洁生产水平、质量效益等达到国内领先标准,主要指标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到2025年,建成在全国乃至“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有重要影响力的油气商储贸易和精深加工产业基地。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建设先进制造业示范区。制造业主要布局在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生态科技新城、老城开发区、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工业园区、海南生态软件园、三亚创意产业园、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鼓励各市县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挥特色资源优势,规划建设产业集聚区。加快完善产业园区功能,积极配套研发设计、节能环保、检验检测、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创业孵化等服务。放大园区专项资金杠杆效应,创新融资模式,促进园区“五网”建设。围绕产业配套,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技术平台以及文化、娱乐、医疗、教育、交通等条件。落实省内“飞地”政策。在园区最大限度推行简化行政审批。到2020年,省级园区制造业产值占全省工业的85%左右,能耗、碳排放和投入产出比等指标满足省下达的考核目标,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与老城开发区基本实现一体化。到2025年,省级园区制造业的规模化、信息化、智能化、国际化水平显著提高,成为全省发展先进制造业的示范区、集聚地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火车头”。(主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市县政府)

  (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新技术研发应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深化产学政研用合作,培育一批以知识产权带动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的典型。充分发挥创新能力建设平台作用,大力推进国家和地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快构建与先进制造业相配套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培育,创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通过专利评估、收购、转让交易等促进专利技术的转移转化。加强创新设计能力建设,推广应用以绿色、智能、协同为特征的先进设计技术。到2020年,争取在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等重点领域形成1—2家海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到2025年,形成3家海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其中1家纳入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试点示范基地。(主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推进“两化融合”,提高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深度推广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智能化、移动互联网,提升互联网与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整合创新能力。加快重点行业智能化改造,扩大工业机器人应用,提高精准制造、敏捷制造能力。提高中小微企业的“两化融合”水平。推广应用智能监测、远程诊断、全产业链追溯等工业互联网。统筹布局和推动智能交通工具、智能电网、新型智能终端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实施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推动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资源、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组织开发智能控制系统、工业应用软件、故障诊断软件和相关工具、传感器等,实现人、设备与产品的实时联通、精确识别、有效交互与智能控制。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低时延、高可靠、高速度、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加快产业园区光纤网、移动通信网和无线局域网的部署和建设。到2020年,全省重点制造业领域的数字化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明显提升,汽车、医药等行业的主要企业实现智能转型。到2025年,制造业重点领域全面普及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主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方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降低制造业流通成本。推动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等各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高效联运,鼓励开通海上航线和空中货机航线。加快建设各类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发展保税物流、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中转物流、多式联运,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和供应链管理模式。加快发展“互联网+物流”,推进海南区域基础交换点建设,实现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对接和物流信息互联互通,优化信息平台建设,建设面向供应链一体化的多功能信息平台、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平台、运输业务在线交易平台,集成交通运输资源公共信息平台,全面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主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全面推进绿色制造,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制造业结构调整,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扩张,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加强节能减排制度约束,实行市县、重点行业、产业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再生”循环生产方式。率先在油气加工、海洋装备制造、旅游制造等协同程度较高的行业建设循环产业链。推进“城市矿产”资源再生利用。建立区域废料交易平台,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重点行业绿色制造过程数据库及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基础数据库。积极发展装配式绿色建筑方式。到2020年,重点企业和产业园区率先分别达到“国家绿色示范工厂”、“绿色示范园区”标准。到2025年,全省基本建立绿色制造体系。(主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六)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提高海南制造业整体水平。加强质量控制,普及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管理模式。开展质量安全培训、诊断和辅导活动。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工业质量标杆企业,提高企业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支持企业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争取在我省设立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高端服务平台的分支机构。引导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争取形成一批拥有国际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标准。加强产品宣传推介,加快培育一批代表海南先进制造业的名优品牌。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提高海南制造业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主要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建设大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中小微企业、创客等对接的工业创新平台,向企业、社会开放研发测试、生产装备、创新孵化等资源。立足海南优势资源,培育壮大主营业务突出、专注于细化市场、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立由省财政、龙头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市县政府共同出资的海南省产业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益,带动社会资本促进医药、旅游、海洋等优势产业发展。围绕“美丽海南百千工程”建设目标,帮助产业小镇提升产品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水平等,促进更多的创业创新者、小微企业、龙头企业向产业小镇集聚。(主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八)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提高制造业附加值。鼓励制造企业增加服务环节的投入,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在线支持服务等,推进制造业向研发、设计、营销、售后服务等环节升级。发展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提高重点行业信息应用系统综合集成能力。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专业金融、培训教育、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撑制造业快速发展。(主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

  (九)提高国际化发展水平。鼓励和吸引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开展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等,与省内制造企业开展高端对接,催生一批具有产业化影响的高新技术成果。促进引资与引智结合,加快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应用和产业化。鼓励园区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把高端旅游制造业、热带特色农产品加工、油气加工等制造业作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突破口,积极参与中国─东盟经济技术合作。支持企业“走出去”,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工厂等,整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探索利用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支持低碳制造业关键装备及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主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市县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各部门要提高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思想认识,把发展先进制造业摆上重要议事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常抓常议,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加强行业指导,牵头统筹推进。省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商务、质监、环保等相关部门要主动跟进,密切配合,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各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机构要积极参与发展先进制造业,充分发挥企业主体的作用和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形成齐心合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的良好氛围。(主要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市县政府)

  (二)完善政策支持环境。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支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收费清理力度,确保企业轻装上阵。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发挥地方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制造业。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众创空间、创业街区、科技孵化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培育壮大产业市场,整合省内市场需求,鼓励优先采购省内制造产品。面向重点制造领域建设共性技术保障平台。(主要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政府)

  (三)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产业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根据重大技改、产业升级、结构调整需求,采取有扶有控的信贷政策。加大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对工业企业的支持,推动工业企业融资机制创新,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支持符合《中国制造2025》和国际旅游岛产业方向的企业在各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进一步清理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严厉惩处乱收费行为,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落实小微企业收费减免规定,减轻融资负担。组织企业申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以及工业转型升级、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资金,鼓励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等。探索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新方式,完善银税沟通机制,纳税增信,推广税贷通,加快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实现融资服务、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名录库等相关信息网上共享。(主要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物价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银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各市县政府)

  (四)加大招商引资。围绕高端智能制造、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及生产性服务业实行重点招商,完善和丰富招商项目库。创新招商激励机制,建立与行业协会、招商中介、领军企业等常态化合作机制,探索实行“招商外包”、以商引商、产业链招商等,提高招商实效性。面向国内外先进制造集团、优质企业、发展潜力大的创新创业团队、海内外高水平研发团队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设立省级创投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支持种子期、初创成长型中小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深入落实项目责任制,把项目开工率、投资量作为硬指标考核,建立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项目落地。(主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五)加强人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认真落实各项人才优惠政策,尽快形成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制造业人才队伍。支持企业采取联合攻关、项目顾问、技术咨询等方式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进培育外向型、国际化、复合型的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善于经营、开拓创新、思维开阔的企业家群体,用好“候鸟人才”。大力发展专业对口的职业教育,鼓励大型企业、高等院校与社会资本联合创办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订单式培养人才,批量式培养技能型优质劳动力资源。在人才引进培养、股权激励、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产业扶持等方面大胆创新,探索人才柔性引进制度和远程工作机制。加强制造业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储备和保护工作。(主要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