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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海南省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政府活力、构建和谐海南为落脚点,建机制、建制度、重内容、重形式、求活化、求深化,各级政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全省建设政务服务中心18个,制定了政府信息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海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海南省新闻发布机制、海南省政府公报等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使海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海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建立人民群众更加容易接受的新平台,完善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准确更新政府信息,并提供依申请公开渠道及公众监督渠道,确保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得到有效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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