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65-1/2020-67228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 发文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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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撤销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盐尽村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 - 文 号:琼府办函〔2020〕90号发布日期: 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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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效 性:有效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撤销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盐尽村地下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陵水县新村镇盐尽村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陵府〔2019〕125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有关规定,鉴于你县新村镇盐尽村地下水源已不再作为居民饮用水,原供水范围内的居民已改用雅居乐清水湾水厂的自来水,同意撤销新村镇盐尽村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你县要加强雅居乐清水湾水厂及都总河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加快推进都总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水产养殖及农业种植面源等环境问题的清理整治,不断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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