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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意见
2021-04-22 09:51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我省出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意见
今年将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

海南日报讯(记者 傅人意)近日,《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明确了2021年目标任务和2025年目标任务,其中2021年目标任务包括: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质升级,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稳步提升。

《意见》要求,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设立衔接过渡期,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研究编制“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持续加大脱贫地区产业扶持力度。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将5个已摘帽县列为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建立自贸港背景下农村地区低收入人口动态帮扶机制。

《意见》指出,将开展乡村产业发展行动,包括以建设南繁硅谷为抓手打好种业翻身仗;提升粮食和生猪、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推进热带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建设;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等。

《意见》还指出将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包括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深入推进农村农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

此外,《意见》强调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改善乡村治理,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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