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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2021-04-22 09:50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我省出台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将建立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应急医疗救助机制

海南日报讯(记者 孙慧 实习生 焦晴)《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印发,聚焦群众关切的医保问题,推出系列改革措施,促进健康海南战略实施,更好地保障群众病有所医。

为提高慢性患者的待遇保障,《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管理政策,逐步将部分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和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合理调整待遇水平。

《意见》提出我省要建立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应急医疗救助机制,在救治因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导致的伤病时,医疗机构按规定实行先救治、后收费,最大程度简化异地就医结算程序。统筹医疗保障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使用,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

药品费用降价是老百姓最关注的医疗话题。《意见》提出要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包括要实施深化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降低价格、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加强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者价格行为监管等措施。

《意见》还指出,要建立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国际化医疗保障制度与机制,打破国籍、户籍限制,允许取得居留许可证、居住证的人员在海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同等医保待遇。拓宽岛外、境外人才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参保缴费渠道,提升缴费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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