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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65-1/2019-12992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9-10-11
  • 标  题: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等三个园区推广适用“三园”特别极简审批的决定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9-29
  • 主  题 词: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等三个园区
推广适用“三园”特别极简审批的决定

(2019年9月27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为了推动重点园区建设项目尽快落地,加快重点园区发展,根据《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园区极简审批条例》的规定,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

一、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东方临港产业园、海南湾岭农产品综合物流园推广适用“三园”特别极简审批。

二、省和相关市、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以及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园区极简审批条例》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风险防控,及时处置和化解实施极简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和问题,确保各项规划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确保管理范围内生态环境质量不下降。

三、本决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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